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教育部令41号、《江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校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并完成入学资格复查,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后方可正常注册学籍。
经查,2025级学生李智等40人(名单详见附件)未按期到校办理报到。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我校拟对上述40名学生做出“放弃入学资格”的处理决定,并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结束前与我院联系。
公示日期:2025年3月26日—2025年3月31日
附件:放弃入学公示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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